再多想一點,很多時候我們自己也是一樣,做事情的時候可能沒有考慮那麼多,只從服事的角度看,覺得這是神所樂意看見的,也沒有違背神的旨意,卻沒有從別人的角度去思考。神告訴我們(林前10:23),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,也可能叫弟兄姊妹跌倒。我們要用愛心說誠實話(弗4:15),沒錯,我說的做的都是誠實的,但我說的或做的方式往往不夠有愛心,沒有顧及對方的感受。所以我們不但要做對的事(do the right thing),還需要用對的方法去做(do the thing right)。如果我們是接收的一方,也要想到,可能別人未必有惡意,只是他沒有從我的感受去考慮,所以不知道傷害了我。從而我就會願意去饒恕(太18:21-22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阿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麼?』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』)。